CSS优先级计算方法
CSS优先级指的是浏览器根据CSS选择器的权重来决定采用哪个CSS样式规则。CSS优先级的计算方法是根据选择器的不同类型和数量来确定的。
基本规则
在计算CSS优先级时,可以使用四个级别的选择器类型:
- 元素选择器和伪元素选择器。
- 类选择器、伪类选择器和属性选择器。
- ID选择器。
- 内联样式(直接在HTML元素中使用style属性设置的样式)。
以下规则适用于计算CSS优先级:
- 如果存在!important标记,则直接采用其样式,不再计算优先级。
- 对于每个选择器,将其权重分配给三个级别:第一个级别假设选择器中的ID选择器数量为n,第二个级别假设选择器中的类选择器、伪类选择器和属性选择器数量为n,第三个级别假设选择器中的元素选择器、伪元素选择器数量为n。
- 如果两个样式的优先级相同,则最后一个出现的样式将优先采用。
- 如果元素属性中含有style,则style属性中的样式将覆盖其他外部样式。
举例说明
- 下面是一个示例CSS代码:
div#container > ul li.item:hover {
color: red;
}
这段代码包含一个ID选择器,一个伪元素选择器,两个元素选择器和一个伪类选择器。它们的权重分别是:(0, 0, 3, 1),其中权重的计算规则已经在前面解释过了。假设有另外一个样式如下:
div#container > ul li.item {
color: blue;
}
这个样式的权重是(0, 0, 3, 0),因为它没有伪类选择器和伪元素选择器。因此在默认情况下,蓝色的样式将被应用。
但是如果将蓝色样式修改一下,加入一个!important,如下:
div#container > ul li.item {
color: blue !important;
}
这时候,这个样式会覆盖掉任何其他权重低的样式,即使它们包含!important标记。
- 再来看一个示例代码:
p {
color: blue;
}
#intro p {
color: red;
}
这个代码中有两个样式规则,它们都选择了p元素,但是它们的权重不同。第一个样式的权重是(0, 0, 1, 0),而第二个样式的权重是(0, 0, 1, 1),因为它包含了一个ID选择器。
假设有以下HTML代码:
<div id="intro">
<p>hello world</p>
</div>
在此情况下,p元素将采用红色样式,因为它的权重更高。如果HTML代码中没有id为“intro”的div元素,则p元素将采用蓝色样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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